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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忘记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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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珩是在江知故走后不久转醒的,宿醉让他的头有些痛,环顾四周的环境,辨认出他身处酒店。

空调开了一夜,身上凉嗖嗖的,赤条条地露着鸟,上面好像还沾着点不明液体。

他为什么是裸着的,江知故去哪了。

时珩努力回想昨晚的细节,可惜大脑一片空白,和往常一样断片了,别说细节,就连他是怎么到这的都不记得了。

身侧没有衣服也找不到手机,去浴室转了一遭才找到它们,衣服摸起来潮潮的,八九不离十是从湿透的状态风干了。

头痛,手机没电关机,衣服还是湿的,很烦。

时珩趁给手机充电的空隙洗了个澡,发现自己左侧手臂上有两个牙印,咬得还挺深,腰侧和胸膛也七七八八落着看起来像是指甲的刮痕。

谁咬了他?

昨晚发生了什么,喝醉酒和别人起争执了?

时珩带着一堆疑问洗完了澡,出来后给手机开了机,锁屏上的时间显示快中午12点了,拨打江知故的电话,无人接听。

心情不爽到了极点。

很好,江知故就这样把他一个人扔在这了。

时珩只好让酒店前台送了套干净的衣服,又订了个餐,简单填饱肚子后,回自己家换了套衣服,马上从7栋拐来了5栋。

兴师问罪来了。

‎‎‌‍‌小‎‌‎逼‍‍‎‎‌像个敏感的声控雷达,又缩了一下,江知故只好退让了一步,“那你帮我塞条‍‍‎‌内‍‌‌裤‌‍‎和裤子进来。”

“你真的麻烦死了。”

成天像孔雀开屏一样秀秀秀,这会变得这么矫情。

时珩不耐烦怼了一句,但还是下床帮人拿衣物去了。

江知故瘪了瘪嘴,他麻烦是因为谁,凶什么凶啊,还有他现在为什么要这么怕这孙子。

趁此间隙他又重新给小花上了一遍药,不要再害怕了,再让他操你他就是我爹。

时珩随便拎了一条‍‍‎‌内‍‌‌裤‌‍‎和一条裤子回来,从缝隙里塞进去,“快点别墨迹,有事要问你。”

江知故利索地穿上被塞进来的‍‍‎‌内‍‌‌裤‌‍‎,裤子还没来得及动,被子就被掀开了,他迅速把药膏往枕头底下藏好,做贼心虚把时珩扑倒在床上。

就知道这狗贼要偷袭,幸好他快了一步。

时珩背脊倏地在床上撞了一下,神色不悦,“被狗咬了狂犬病发作啊?”

江知故垮着张脸回答:“是啊,被狗咬了。”

可不是被狗咬了,疼了一早上呢。

时珩被这回答卡了一下,想到了什么,把短袖袖口掀到臂膀,露出流畅的肌肉线条和那两个鲜明牙印,“昨晚我是不是也被狗咬了两口。”

此狗非彼狗,时珩在拐弯抹角地骂人。

这下轮到江知故不知道怎么回答了。

“我不知道…”

“不知道?”时珩有点不信,“不是你送我去酒店的?”

“是…”

“我喝醉和别人起争执了?”

“……”争执倒没有,你只是把别人操了一顿,所以才被咬了。

但是他能说吗?

不能。

要是时珩再把他操一顿怎么办,虽然清醒的时珩可能对他的‎‎‌‍‌小‎‌‎逼‍‍‎‎‌没有兴趣,可谁说得准呢,之前他也不知道原来时珩那么会说骚话。

”是不是你咬的?”

“不是…”

江知故是坚决不会承认的,他要是承认了,那他就也是狗了,这狗让时珩一个人当就够了。

看江知故眼神闪躲,吞吞吐吐的死样,时珩就猜到他身上的杰作出自谁之手了,趁他喝醉报复他是吧,无缘无故的咬他干什么。

算了,不和这爱咬人的傻狗计较。

时珩伸手在江知故腰间捏了一把,“遮遮掩掩的,有什么我不能看的?”

腰还是酸的,按在上面的手仿佛有魔力一般,流连之地升起一片酥酥麻麻的感觉,像羽毛轻轻扫过,挠得人痒痒的。

腰间发软,江知故呼吸急促了几分,两手撑在床上才免于倒在时珩身上,否则时珩又要笑话他弱不禁风了。

“哼…本少爷这么金贵的身子可是留给小姐姐看的。”说完一句疑似掩饰的话语,他也不甘示弱地把手伸进时珩衣服下摆,在腰部摩挲了两下。

腰很薄,肌肤紧致,摸上去有一点弹性,刚中带柔,顺着窄腰往上摸到胸肌,不大,薄薄一层,但软软的手感很好。

光揉还不够,江知故整个头都钻进了衣服里,闻到一股好闻的橙香。

时珩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寓意平安的翡翠佛像,家里人送给他的,平常出去玩的时候怕丢,所以只有私底下戴戴,塞在衣领里。吊坠被黑色绳子挂着安静垂在锁骨下方,冰莹透亮的质地衬得皮肤都有点粉。

明明戴的是佛,怎么这么色啊,‍‎乳‎‌‎头‌‎‌‍还是浅粉色的,咬手臂太便宜时珩了,就应该在这留一个印子,再骗他说是老鼠啃的,让他知道社会的险恶。

“揉哪呢,没有你喜欢的大奶。”

时珩帮江知故牵线搭桥那么多次,对他的喜好再清楚不过,审美历来是身材火辣,腿长胸大,长相惊艳的御姐。

但江知故又纯洁的很,嘴上说着喜欢,女生的小手都没拉过,和时珩一样连片子都没看过。不同的一点是,时珩是单纯的不感兴趣,看那些东西于他而言纯粹是浪费时间。他们对于性器官的认知都是从书本上学来的,所以江知故对于真实女穴的模样没有什么概念。

时珩曲起膝盖顶了顶身上人的腿缝,“你还摸上瘾了,赶紧起来。”给他在这找代餐呢,衣领都要被扯松了,像给人喂奶似的。

刚上完药还没清凉一小会的‎‎‌‍‌小‎‌‎逼‍‍‎‎‌马上又受到一记重创,江知故牙关没咬紧,很自然的从嘴里飘出一道惊喘,“嘶啊—”

只是听着让人觉得不太自然。

声音一出,两人皆是一怔。

江知故马上把头探出来,胆战心惊地看着时珩,时珩要是就此想起来就完蛋了。

他有这个担心绝不是多余的,失忆的人看到熟悉的人和熟悉的事还能瞬间恢复呢,时珩仅仅只是断片的威力算得了什么。

他的‎‎‌‍‌小‎‌‎逼‍‍‎‎‌遇上时珩真是命运多舛,短短两天内就遭受了快十八年没受过的苦,听过人克人的,没听过人克逼的。

时珩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,狐疑地目光来回扫视江知故。

他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形容刚刚那声喘叫合适。

呻吟?甜腻?夹子?

江知故能发出这种声音?

空气安静的熟悉又诡异,两人视线交织,时间好像与秘密被发现时相重合,心脏扑通扑通跳到了嗓子眼,下一刻又沉到底,大起大落。

时珩语出惊人,“你叽叽被狗咬了?”

没穿‍‍‎‌内‍‌‌裤‌‍‎就不让他看,猝不及防被顶到伤口叫了一声,被别人咬后气不过又咬他一口。

这样一想,时珩觉得这个解释是最合理的,只是咬的地方……

属实是太难以想象了。

得变态到什么程度才会咬别人的弟弟。

“滚犊子。”江知故从时珩身上下来,心情五味杂陈,叽叽被咬,这是正常人能说出来的话吗。

时珩理了理自己的衣领,“昨晚真没发生什么?”

“你真的一点也想不起来了?”

“真的。”

江知故放了一百个心,借机占时珩的便宜,“没什么,就是遇到了一个超级无敌大傻逼。”

“哦,既然没事那我就走了。”

每次醉酒记忆都会随着代谢一起排除,时珩目前实在想不起来才来问江知故的,他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就好。

说目前的缘故是有过前车之鉴。

前年暑假江知故生日他喝醉酒的第二天,发现微信余额里少了好几千块钱,他懒得追究,没放在心上,后来发现是江知故当晚哄着他支付了一双球鞋。

江知故穿着那双鞋在他面前晃了那么几次,他有点熟悉,就给想起来了。不过他没和江知故挑明,不然这傻逼肯定又要啰里啰嗦和他扯一堆,就当多送一个礼物了。

说不定这段记忆也会在某一天突然冒进脑子里。

“去哪?”

“头疼,回家睡觉,你不是也要睡觉。”

“你可以在这睡啊,晚上留下来吃饭。”

时珩打了个哈欠往门外走,“你的狗窝睡不安生。”

江知故扔了个枕头过去,“滚蛋。”

时珩走后,江知故又把枕头捡回来,把头埋进里面,重重松了一口气,“大傻逼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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