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4月15日
创建时间:2023/4/15 14:19
标签:和莫先生说再见
莫先生走了,真的走了,化为一阵白烟,消失在海天之边。
凌晨2点我从睡梦中醒来,我走到楼下的灵棚,看还有谁在守夜。灵棚尽头三三两两有几个亲戚在聊天,灵棚里面还有一桌通宵麻将。这些亲友都要等到早上5点,一起坐殡葬公司的灵车到火葬场送莫先生最后一程。我在莫先生灵前上一柱香,然后洗干净莫先生的碗,最后给莫先生供上一顿早餐。凌晨4点,殡葬公司拆灵棚的工人到达。一番忙碌后,我抱着莫先生的遗像带着众亲友,登上灵车。工人说:“抱着遗像,千万别回头,一直往前走。”我不知道这是什么“玄机”,我一路目不斜视的抱着玻璃相框,走路生风。
到火葬场,才6点钟,天空还是黑的,一轮弯月挂在东边的天空。第一天接待我们的殡葬公司工头已经等在门口,见我们来了,迎上来,说:“可能还得等等。”凌晨的火葬场,暗淡清冷,凉风习习。过一会,工头说:“我们慢慢走上去,也就差不多到时间了。”工头带路,我抱着遗像,带领众人穿过殡葬大厅,一直走到里面的火化车间。为什么要叫“车间”?我觉得“车间”是用来制造工业产品的工厂,但这个火葬场原来也是个“车间”,造的是亲人的眼泪和悲伤。
火化车间门口已经等了好几队送葬的队伍,大概有几百人,很热闹。只要乐队一奏乐,就是又一个亡者被送进火炉,烈火中永生。然后,亲戚们相互搀扶着,揩着眼泪走出来。工头说:“到我们了,快跟我来。”我们跟着工头走到一扇门前,门紧闭着,上一场的“永生”还在进行。工头示意我们等待,他把我和牛女士选好的骨灰盒抱过来,塞给我说:“拿好,等会就要送进去。”
门打开,孝子贤孙们鱼贯而出,工头把骨灰盒抱进去,他说:“我先去做准备。”看得出来,工头对这里早就是轻车熟路。一个穿笔挺制服的工人走过来,他说:“你是亡者什么人?把关系写上,签字。”我签字后,工人放我们进去,工头已经守在火化炉前面。我看见莫先生一动不动的躺在一个简易棺材里,穿着前天我们为他选的拉风的寿衣。唯一的区别在于,今天莫先生稍微化了点妆,美了美容,脸上浮着一层粉。想不到一辈子和美容化妆无缘的莫先生,临走还涂脂抹粉了一把。我快步走到莫先生面前,仔细看看他,没有变,一点也没有,和大前天他在家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。
四个穿标准制服,军人造型的殡仪馆工人,站得笔直,摘下帽给莫先生的遗体行礼。我和亲友们在也在他们的带领下给莫先生三鞠躬,乐队奏响音乐,最后道别的时候到来。载着莫先生遗体的火化台缓缓驶入火化炉,我站在火化炉正面,看着莫先生渐渐离我远去。我之前,在莫先生去世后几天,一度哽咽流泪。但这个时候,我却感到释然,看着莫先生平平安安的往生天国,我觉得一切都那么自然。就好像,看见多年后,我也会有这一天:静静躺着,周遭是喧闹的人声,但再怎么喧闹已经和我无关。我没有哭,或者说有悲伤但没有流泪,更多的是感叹。感叹生命的终点,每个人其实都一样。
从火化间出来,工头带我去办理火化证,其他亲友去附近的茶园喝茶,等待一个小时后开炉,取骨灰。我办完火化证,来到茶园,发觉只有几名亲友在喝茶,其他几个人在外面闲聊,不肯进去。一问才知道,原来他们嫌弃火葬场的茶不干净,喝不下。我觉得有点过分洁癖了,刚才我还近距离和莫先生来个面对面,可我并不害怕,也没有忌讳什么。我确实不在意这些,我记得那年我爷爷去世,我还坐在他遗体旁边喝牛奶,牛奶就是爷爷生前剩下的盒装牛奶。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,爷爷躺在我旁边,上面盖着一块白布,而我就在他老人家面前享受他的遗赠,很好很和谐。保姆大妈走过说:“kevin,你还不怕,我可不敢。”我笑起来,我阳气重着呢,大冬天晚上睡觉只要一床薄毯。
火葬场的茶园里人声鼎沸,都是大清早来等火化取骨灰的亲友。我看见有的一大家人,还一起吃茶园煮的素面条。有的人嫌弃火葬场的茶园不干净,有的人在茶园里畅谈尽欢。其实,茶园还是那个茶园,每个人的心态不同而已。7点30,工头准时出现,说:“跟我来,可以取骨灰了,你们选的豪华炉,还有一个仪式。”
我们一行人跟着工头再次走进火化间,火化炉的风门打开着,火化台上莫先生已经化为一具白骨。说是白骨,其实又不是,几乎呈粉末状,一碰就碎。我走到莫先生面前,再次合十,向他的骨灰,他的肉身残留致以最后的敬意。有几个大胆的亲友跟进来看,大部分都留在外面不肯进来,远远的望着。我理解他们,如果是一个和自己关系疏远的人,我也会离得远远的。但莫先生不一样,莫先生是我爸爸,他是抚养我一辈子的亲人。我对莫先生没有害怕,没有忌讳,没有隔阂,只有淡淡的哀愁。哀愁为什么一个血肉丰满的躯体转眼间就变成一具骨架,而且还是一具一触既溃的骨架。我觉得有一种黑色幽默在火化间里,无论你是个怎么样的人,怎么样的卑微,怎么样的体面,怎么样的困苦,怎么样的得意,到最后都变成一些白灰灰。吓得旁人离你远远的,生怕沾染,惹一身霉运。
一个戴双白色大手套的工人拿一把小铲子走过来,他从莫先生的腿开始,一点一点的把莫先生的骨灰扫进骨灰盒里。先是腿,然后盆骨,肋骨,最后是头骨。骨灰盒装不下那么大的骨头,工人就用铲子把骨头压成灰,再搬运到骨灰盒里。我看着莫先生化为一盒白色的骨头粉,被工人任意压缩着,破碎着,毫不留情。工人突然指着莫先生的头骨说:“看到了吗?里面黑色的是脑花,烧焦之后就变黑了。”
我觉得工人说的不对,黑色的是头发,好吧?莫先生不黑,莫先生的大脑不黑,莫先生是白色的。我记得我有过好几次向莫先生发脾气,他都淡然的笑笑,绝不会和我生气。反而是我常常把莫先生对我的包容,理解为莫先生的软弱,觉得他不值得尊敬。直到我慢慢意识到莫先生是真的关心我,在意我,把我当作他的儿子,而不是一个工具。有一次,晚上我到莫先生房间里吃药,莫先生说:“kevin,你的脸怎么是青的,你要注意身体。”莫先生对我的关怀溢于言表。莫先生不会轻易表露感情,这么一句关怀已属难得,莫先生总是把他的情谊深藏心底。我记得初中时,我向莫先生合盘托出我小学被表哥欺负的遭遇。莫先生几乎要哭,我看见他的的眼睛都红了。后来,我一把莫先生逗乐,莫先生就会先开心的笑,然后瞬间表情转暗,晴转多云。他是同情我的,真的,莫先生同情我的过往。我能感觉到我受到伤害,就好像莫先生自己受到伤害一样,他会感觉到疼痛和难受。我不知道莫先生是否事先知道这个表哥夏夜作战计划,但我看见,他很难过。有这种难过,也不枉我们父子一场,也不枉我小的时候,最喜欢依偎在莫先生怀里,一叠声的叫他:“爸爸”。
莫先生为我的红色启蒙老师,我的党史知识几乎都来源于他,莫先生给我讲长征,讲伟人,讲十大元帅。莫先生常说:“party很厉害的,普通人根本做不到。”我觉得莫先生是有意在我的性格里加一抹红色,也许他觉得我本该有红色,我如果嫌弃红色,我就不是kevin了。莫先生自己对party也并没有怨声载道,相反,他从内心深处佩服红色,有的时候甚至不能不说有一点喜欢。你们能相信吗?莫先生一个明教中人,却对红色有几多欣赏,几多赞叹。冥冥中似乎天意要让莫先生当我爸爸,好让我沾染一点红色气质,变得拧巴而倔强。我的性格“遗传”了莫先生的性格,不管我承认不承认,其实我一直有模仿他。我自己亲身父亲的性格,对我是一个谜,但莫先生的性格却深深影响了我,让我变得和他好像好像。
工人潇洒的把骨灰装到骨灰盒里,脸上带着笑。我觉得他像个路边烧烤摊的摊主,一边翻动小洋铲,一边把烤好的碎豆腐装进饭盒。我抱着装满骨灰的骨灰盒,跟着工头去寄存。走到一个亭子时,工头示意我还要举行一个仪式。两个着“军装”的工人,把骨灰盒接过去,然后宣读悼词。接着四个也穿“军装”的工人抬一顶木头小轿来,把骨灰盒抬上,旁边一个乐队开始奏乐,奏起一首流行歌曲:想你啊,爱你…
走一截路后,骨灰盒从轿子上下来,再次回到我手中。我抱着骨灰盒下楼,马上跟来一个替我打把黑伞的“军人”。走出火化车间后,“军人”才和我们道别。莫先生,你值得,你平平常常一个小民百姓,今天享受了一把领导人待遇。我只在电视上看见有军人抬骨灰盒和给领导打伞,莫先生,你生前朴实无华,到走的时候,着实风光了一次。
工头带我到骨灰寄存处,有两个档次的价位。我搞不清楚寄存骨灰怎么还有档次,难道还分雅间和大厅?我选了贵的一档,我想让莫先生彻彻底底奢华一次。而且我还答应工头去放一串鞭炮,工头一脸欢笑的报价:“最便宜的鞭炮280。”好吧,你说了算,毕竟这阴曹地府是你的地盘。全部手续办完,工头和我道别,说:“墓地安排了吗?要买墓地找我,不管哪里,我带你去,谈好的价钱再打折!”我看着工头得意洋洋的样子,感觉他不像在说谎。这火葬场就好像他家的一样,谁都认识,哪里都熟悉。做一行做到这个地步,也算行家里手了,想不发财都难。
回到市区,和亲朋好友去餐馆举行最后的宴会。总共三桌人,点了满满三大桌菜。莫先生,不用难过没有口福,很快我就要给你烧头七的香蜡纸钱。有了钱,还怕买不到好吃的?就像当年我去春游,你给我10块钱一样,想吃什么,自己买。回忆起来,莫先生就像天上的一朵白云一样,看起来飘飘忽忽,但烈日毒阳时,飘到我们头顶,足够替我们遮挡大太阳。不要怀疑莫先生的善良,那是因为你根本不认识他。如果你像我一样,和他相伴40年,你就会知道他的好,他的可靠,他的诚实和他的宽厚。
莫先生走了,真的走了。 kevin的一个时代结束了,kevin从小到大的依靠没有了。以后再有波涛汹涌,以后再有纷纷扰扰,以后再有苦难疼痛,谁为kevin宽解,谁为kevin背书。莫先生,你给我找的“老公”呢?他什么时候出现,他什么时候送我一个爱心符号。我等着你的接班人,就像新娘在婚礼上由父亲牵着,送到新郎的手上。那一天,电视里是否会有直播,直播时,滚滚红尘中藏着一个古老的爱情传说。
2023年4月16日
创建时间:2023/4/16 20:05
标签:傻子
我有点害怕开电视,为什么呢?因为现在的电视太复杂,电视机一个遥控器,机顶盒一个遥控器,往往刚把电视机的操作搞明白,就被机顶盒难倒。开机伊始,选择模块,电视,点播,综艺等等。一不小心,就点到付费频道,吓人一跳,以为踩到吸金陷阱。我很怀念以前的有线电视时代,一开机就看电视剧,80岁老人都敢操作。现在你敢让80岁老人开电视吗?可能就迷路了,颠颠倒倒不知道云游于哪一方宝地。简单的更好,更让人省心,少许多麻烦,多一分轻松和闲适。
电视机如此,人也一样,简单的人最让人觉得可以信赖。我以前有两个朋友,他们都蛮简单的,表面上他们是水里的鱼,游来游去,游刃有余。其实,他们都是梳子。为什么是梳子,道理很简单,你早上梳头是怎么梳的?一只手拿梳子,另一只手捋头发,力道,方向,发型,深浅,全由你随心掌握。没人管得了你怎么梳头,哪怕你不是为了好看,仅仅是为按摩按摩,那又有什么关系,谁敢说你不对。我的“光明顶”,我做主。
我喜欢简单的人,那种一看就心机深重的机灵鬼,让我敬而远之。比如说一个陌生人的聚会,我多半会挨着一个少言寡语,顺眉顺眼,目光柔和,行动轻缓的人坐在一起。反之,那种在聚会上吵吵闹闹,敬烟劝酒的活跃人物,不是我的选择。如果仅仅是吵闹一点也就算了,如果还在心底盘算怎么和大人物结交,怎么踩倒霉蛋一脚,那真的会让我害怕。对不起,我害怕你,请我们保持一点距离,哪怕你再怎么风光。
我喜欢清泉潺潺,我喜欢静水流深。草原上的小河轻轻蜿蜒欢行于绿色的河岸,滋润两岸的青草和野花,可乐,可乐;一条黑龙江奔腾在奇石怪岩的巨型河谷,发出雷鸣般的撞击声,可怕可怕。我不是说我不喜欢大自然的鬼斧神工,贵州的黄果树瀑布我就很喜欢,还没瞧见真景呢,先听大自然的演奏会。我是说,我喜欢一切简单,柔和的事物,简单,柔和的人和事让我觉得生命是可爱的。就好像,我说一个笑话,简单的人听见咯咯咯的笑起来,有心机的人暗暗猜度我的笑话背后藏着什么,其实藏着什么呢?什么也没有。我只是说一个笑话,然后看你们笑起来有多可爱。
要论心机深重,有谁比得过黄药师?称为“东邪”,想来必定又邪又深沉。谁知他的女儿黄蓉却喜欢一个傻到不能再傻的郭靖,郭靖是个一个弯转不过来,就可以放弃武功,随便让人“打”的笨蛋。但黄蓉偏偏喜欢这么个傻子,就好像一山不能容二虎,我都是只大老虎,怎么还容你虎啸。黄药师表面上不喜欢郭靖,其实他是喜欢的。黄蓉的选择正是他内心的真实选择,只不过这种选择被他深深掩盖在心底,恰好被他女儿给揭破了。再又来,为什么穆念慈会喜欢杨康?很容易想明白,因为杨康也是简单的,至少在穆念慈面前他是简单的。杨康对穆念慈一片真心,他从来没有真正欺骗过穆念慈。这样的杨康是一个情种,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情种。像欧阳克那样的江湖贩子,只能和欧阳锋混一辈子,两父子正好来个针尖对麦芒,谁都不要嫌弃谁。
我喜欢傻一点的人,傻一点的人让我觉得安全。我绝对不是想占他们的便宜,我只是喜欢和他们在一起我会全身放松。和这样的傻人一起,我说话也放松,做事也放松,吃饭也放松,睡觉也放松,我肯定可以多活几年。如果天天做奥数题,日日练俯卧撑,恐怕真的要高堂明镜悲白发了。我不觉得傻人可耻,恰恰相反,他们是可爱的。生命在他们那里变成了一种纯粹的东西,就好像生命的本质就仅仅是生命,而不是名利,富贵,韶华,输赢。生命本身没有输家,因为到最后所有人都是输家。唯一的赢家是神,她会等在你们生命的终点,告诉你们有多愚蠢和荒谬。然后,在你们喝下孟婆汤之后,让你们演一出荒唐闹剧,娱乐她老人家的午后闲暇。
所以,傻是一种生活态度。秉着这种生活态度,可以跳脱太多太多的陷阱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,傻人做傻事,天知道是不是神在冥冥中安排。你敢嘲笑谁傻?天知道是不是神已经在为你安排下一世的轮回了。千万不要过度思量,你一想,神就会发笑。不仅神笑,魔也会笑,笑你怎么这么自作聪明,不知道天高地厚。
傻人有傻福,我吃不到生猛海选,但我少摄入嘌呤,不会得风湿病。当你以为自己事业成功,风光无限,背地里你失去的可能更多。多到你都不敢想,一想就绷不住了,非得重新来一次角色扮演的RPG游戏,过过店小二的平凡生活。我不反对成功,但我希望傻人成功。因为傻人成功,就会留出更多成功的空间给芸芸众生。你喜欢寡头吗?我不喜欢。我喜欢巷口早餐摊卖豆浆油饼的大妈,她卖的豆浆香醇,油饼酥脆,喝一口豆浆,咬一嘴油饼,好一个美好的清晨。反垄断是世界上的普遍做法,我觉得垄断都是聪明人的杰作,傻人垄断不了。即使傻人垄断了,也很快会被聪明人给ko,最后还是聪明人得了天下。这样的结果,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反反复复的上演。很荒诞,很惊悚,有百害而无一利。
要改变这样的恶性循环需要借助一点外力,把外国好的东西拿到中国复制复制,给这个古老的国度添加一点新鲜血液。外国有宗教感召,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有,不仅要有,还要发扬光大;外国有人文主义,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有,不仅要有,还要继承创新;外国有骑士精神,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有,不仅要有,还要弘扬普及。就好像鲁迅的观点,中国人真正的“病”不在躯体上,而在精神上。
一个泥娃娃,找不到爸爸,也找不到妈妈,所有人都向他身上倾倒尿和大便。突然,一个傻子说:“他是无辜的,他本来无罪!”众人都吓一跳说:“你知道泥娃娃是怎么做出来的吗?做他的那块泥是池塘深处的粪土。”傻子摇摇头:“你们说的不对,泥娃娃不应该为粪土受罪,因为他是一个新的生命。”众人听了,大笑起来,笑傻子将来肯定会走霉运,因为他连最基本的因果报应都不知道。傻子还是摇摇头:“不对,不对,你们说的和我在书上看的不一样。”众人拂袖而去,留下傻子守着泥娃娃。
泥娃娃突然开口说:“如果你不早一点走开,明天他们也会向你的身上倾倒尿和大便。”傻子叹叹气说:“我把你送走吧,送到海天的边际,他们找不你,也就罢了。”泥娃娃苦笑道:“我没有脚,我走不动,真的要救我的话,把你刚才说的话,说给100个人听,我相信会有更多傻子站到我旁边,这样,他们就不敢再倒尿和大便了,因为每一个傻子后面都藏着一个聪明人”傻子听了,笑起来,说“我现在就去说。”傻子走了,他真的会给100个人讲他的大道理吗?泥娃娃等待着,等待明天的风或是流火。
我喜欢海子的诗,没有事的时候,我会找出他的诗看看。你们也喜欢吗?那么,请和我一起大声朗读:我只愿面朝大海,春暖花开。
2023年4月17日
创建时间:2023/4/17 6:07
标签:泥娃娃和瓜子
我想生活在一个充满爱和情谊的世界中,这个世界夏夜荷风,冬月溶溶。可我抬头望一望真实的世界,满是仇恨和怨怒,凶狠的眼神像一柄利剑刺入我的胸膛。我不知道我范了什么错,我只知道我是你们的公敌。而这个公敌甚至你们都不愿意谈起,只是在心里默默的恨着,就像向日葵恨着月亮,仙人掌恨着雨季。我暗自流下眼泪,为我的过错,我的过错就是让你们回忆起仇恨,让你们想起当初的恩恩怨怨。我好像一个符号,这个符号代表敌对,愤怒,恐惧和厌烦。但我只是一个泥娃娃,我没有手也没有脚,我怎么偷你们的红薯,偷你们的芋头,你们为什么一定认定我是个小偷。即使是小偷,偷走的东西也可以还回来,为什么你们还要苦苦逼问,苦苦追究。追究一个我都不知道的当年的故事,故事里有什么?王子的剑还是公主的忧郁,或者什么都没有,只有雨中的人们慌忙的收拾着各自的行李,匆匆赶回他们的家。
小时候,我的床头有一个收录机,可以放磁带听歌也可以打开收音机。我最喜欢听收音机,喜欢听里面的深夜谈心节目,一个个或哀愁或愤怒的人们在电波中向女主持述说他们的故事。他们的故事林林总总,有的听了让人伤心,有的听了让人欢喜,有的听了让人暗淡,有的听了让人清醒。但女主持总是很好的向他们表达她的关心和爱护,女主持总说:“一切都会好的,一切都会过去的,不要想,有的事情,一想就糟了。”
我记得一天深夜,一个女孩打电话给女主持说:“我想离开这个世界,因为我不属于这里。”女主持说:“你来我的办公室,我这里有香喷喷的蛋糕和热气腾腾的红茶,我们可以聊天,聊今天晚上的月色,像不像童话里城堡上空的朦胧幻境。玫瑰花园里,露珠从花瓣上滴落,滋润脚下的土地,土地得到水分,第二天,送玫瑰花一天的芬芳和鲜艳。”女孩还是哭泣,她到底有没有再联系女主持,在女主持下播后,真的守在电台门口,和女主持喝一道午夜茶?我不知道,女主播没有讲,女孩也没有再打进电话。我只知道,那天夜里,很多人都揪心的听着两个女人的对话。一个像姐姐,一个像妹妹,一个说月亮,一个说太阳,隔空激起听众心中的涟漪,想这苍茫的人世,为什么要有这么多的在深夜哭泣的灵魂。
那个夏天,我的头发渐渐长长,带我没有剪短头发,我要留一个飞机头,让你们看看我已经长大。当我的头发盖过我的额头,我的青春痘被遮的严严实实,我觉得可以了,我变帅了。于是,我去照相馆,照一张相片,相片里的那个自己,像个大男孩。一个自以为自己什么都懂,什么都明白,其实什么都不懂,什么都不明白的傻瓜。但我是喜欢那张相片的,我觉得相片里的自己很忧伤,很单纯,很帅,像十七岁的雨季里的林志颖,纤尘不染,见之可亲。直到20年后,我再看见自己,已经变成一个侏儒,连说句硬话都不敢的侏儒。只知道低低服服的跟随着社会的大潮,亦步亦趋,点头哈腰,扮演一个荒唐的角色。在这个有点难以言表的世界,混一口饭吃,挣一份微薄的收入,忍受深夜不经意的伤感和正午迷迷蒙蒙的舞步混乱。
我还是我吗?可能我连当年那个女孩还不如,至少她敢于向女主持述说她的死亡计划,而我竟然不敢说再见。因为我知道我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,我还要养一个孩子,我还要看护一个家庭,我还要履行我的使命。如果我就这么轻易的离开,谁来告诉你们原来泥娃娃不是小偷,泥娃娃原来是一个泥胚,当你厌倦了他,你还可以用泥胚重新做一个泥娃娃,做一个你自己喜欢的有手有脚的小孩,把这个小孩放在你的写字台。
当深夜电波响起,女孩在电波中哭泣,我想要不,把泥娃娃送给女孩?或者都不用送,我也打进电话,把泥娃娃的故事告诉给女孩,也许她就会知道她有多么的傻。泥娃娃不会哭,因为他没有泪腺,他的存在是为了美化我们的写字台和窗口的视野。当你觉得厌倦了生活,看看这个没手没脚的泥娃娃,还在苦着一张脸努力做出一个微笑。你就会觉得,我总比泥娃娃好点,总要好点。那么你是不是就可以安然的度过这一次心理危机,重新挣扎着踏上人生的路。让泥娃娃陪你到老,老到你觉得泥娃娃已经变成你的孙子,再把泥娃娃送给隔壁的小孩,陪他一整个童年。这泥娃娃也就圆满了,他偷的红薯和芋头也就都还回来了。
泥娃娃的绝配是瓜子,绝对不是花生和巧克力。因为瓜子可以显得泥娃娃还没有那么惹人讨厌,花生和巧克力只能反衬泥娃娃的无助和可怜。可是,现在没有嗑瓜子的了,真的没有了。大家都不喜欢嗑瓜子了,觉得瓜子会伤害牙齿,瓜子变成农村老大爷老大娘的午后消遣,城市里的红男绿女谁还要瓜子。榛果巧克力不好吗,又甜又绵软,还更显得生活的档次和品味。比如一个衣着时髦的小帅哥尝一块巧克力那是在品味爱情,嗑一把瓜子算什么?嗑瓜子是百无聊赖的闲人,在一个冬日午后,一边谈着东家长西家短,一边喝一玻璃杯绿毛峰,一边拿起一颗干干净净的瓜子。没有生活的情趣,太俗,太平庸,太下里巴人。
可你们知道吗,巧克力到大夏天,会变成一坨糖稀,吃在嘴里,味同嚼蜡。我是喜欢瓜子的,因为瓜子才知道泥娃娃的好,瓜子才知道珍惜泥娃娃的青春和美貌。没有瓜子,泥娃娃会受一辈子的苦和罪,因为泥娃娃本是个空心罐子。进口微小,只放的进同样微小的瓜子,放花生和巧克力就会堵塞通道。瓜子填满泥娃娃的空虚和寂寞,瓜子知道泥娃娃的无辜和忧伤。当你们说你们都不喜欢瓜子了,最先哭泣的就是泥娃娃,因为没有瓜子,泥娃娃就毫无用处,只能被扔进垃圾堆,等待生命的重塑。但有瓜子就不一样了,瓜子送泥娃娃一份全新的使命,他的使命就是让你们重新知道瓜子是一种健康食品。瓜子和泥娃娃,一个丰满你们的味觉,一个美丽你们的家园。一样可爱,一样是上天的礼物。
泥娃娃捧着满满一肚子的瓜子,说:“我不是小偷,瓜子给我作证,我不是小偷。”瓜子大声叫起来:“我们知道,真正的小偷另有其人。”众人听了都惊异起来,怎么泥娃娃和瓜子混到了一块,泥娃娃应该和希瑞,希曼一起摆在橱柜的最上面啊。泥娃娃哭了,虽然他流不出眼泪,众瓜子拿一张干净的手绢替泥娃娃揩去泪水。现在你们知道为什么泥娃娃和瓜子相互喜欢了吧?泥娃娃证明了瓜子的善良,瓜子让泥娃娃变得有意义。他们是天生的一对,在红尘中,反反复复告诉你们一个真理:这个世界并非只有一种生存方式,人类的多元让人类的生存和延续得以实现。
女主持并不知道泥娃娃的故事,所以她没有在那个飘着小雨的幽咽午夜,把泥娃娃的故事讲给女孩听。但瓜子知道泥娃娃的故事,让瓜子把故事谱成一首歌曲,在大街小巷来回的播放。女孩听见,就知道:原来还有一个泥娃娃,原来我并不孤单,原来在午夜哭泣的不止我一个,原来体味生命的苦涩的灵魂还有很多很多。那么,女孩和泥娃娃也就成为朋友;那么,瓜子的使命也就完成了。
泥娃娃问瓜子:“下次我哭的时候,你还来吗?”瓜子点点头:“我用我的微信加上你,你想哭的时候,就发一段你哭的声音过来,我就知道了。”泥娃娃笑起来:“我不哭,下次我发一段我笑的声音给你,看你是来还是不来?”瓜子挠挠脑袋:“那,那…”不用回答了,泥娃娃已经笑起来。
2023年4月17日(外一篇)
创建时间:2023/4/17 19:44
标签:神缘
我爬上咖啡馆的二楼,这里有精致的蛋糕出售。我买了一小块蛋糕,还有一杯浓浓的苦咖啡。就着咖啡的苦涩,我用一把不锈钢小勺一点一点的挖蛋糕吃。蛋糕的香甜中和咖啡的苦味,呈现一种奇妙的复合味道,好像人的生命,意味悠长。咖啡馆的二楼布置有一个中世纪风格的书柜,里面摆满一本本厚厚的书。大多是英文书,我难以一一辨认,但我认出一本烫金封面的复古风格书籍,一本《圣经》。我注视着《圣经》,目不转睛,我想这本书有什么神秘的魔力,使它成为世界上发行量最大的书之一。
两个金发碧眼的外国老太太饶有兴致的看着我在书柜前徘徊,她们一手端着咖啡,一边看着我,看一个亚洲人这么好奇的注视着她们每天晚上睡前都要读的读物,她们是什么感受。我心里隐隐觉得她们喜欢我看《圣经》,因为当她们看出我被一种神秘的力量吸引,再挪不开脚步,她们的眼神是赞许的。也许在她们心中,我这样的亚洲人,或者说中国人(很多美国人觉得黄皮肤的都是中国人)全部都是无神论者。我怎么能被《圣经》挽留住脚步,我应该不屑一顾的“咻”一声走开,就像他们看见的大部分亚洲人一样。我不敢向她们解释什么,我的英文太糟糕,再说我也没有和陌生人说话的习惯。我和其中一个年纪更大的老太太对视一眼,然后默默走开,留下她睁大眼睛盯着我。
我有一个可能很幼稚的幻想,我觉得如果当我像一个斗士一样,和邪恶开战的话,两个外国老太太会站在我这一边。但我不敢确定,我只是有这种感觉。因为我发觉她们似乎对我身上的某种气质感兴趣,这种气质是我不和我不喜欢的人同流合污,哪怕他们笑我是个白痴。在中国老太太这边,我感觉不到她们对我这种气质的喜欢。但这两个外国老太太,显然被我的这种气质所吸引。我甚至有一种感觉,如果我的面前站着一个邪恶的恶棍,而我正在和恶棍对峙。两个外国老太太会毫不犹豫的站到我背后,即使不站在我背后,她们也绝对不敢站到恶棍那一边。她们的文化根本不容许她们这么做,和贫富无关,和文化有关。
有的时候,我会想到底是男人更善良还是女人更善良,我的结论是最善良的为一个像女人的男人。读大学的时候,我见过一个网友,他和其他另外两个“朋友”合租房子。我去他们出租屋的时候,看见一个烫着波浪头,染着淡黄头发的大学生。他也是“朋友”,而且和另外一个是bf关系。我忘不了他看我的眼神,他看我的时候,惊恐中带着忧伤,忧伤中含着同情,同情里又盛满期望。很多年之后,我才想起他,觉得他肯定多少知道一点我的底细,不然他不会这么看我。我只和他对视过一眼,但我已经可以肯定他是善良的,不然他应该冷漠的把头转过去,或者甚至朝我假意的笑笑,说几句扯淡话。但他没有,他什么话也没说,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。我知道他同情我,但又害怕包围着我的那股力量。这么多年,我时时回味他看我的那一眼,长久难忘。
两个外国老太太和黄头发“朋友”让我体会到一种东西,这种东西叫“神性”。对,你没听错,我从几个普通人身上感觉到神的性格。神的性格是什么样的,其实我也说不清楚。我只是觉得神性一定是超越凡俗的思量,有一种震撼人心的魅力。就好像我们喜欢雷锋,雷锋是不是也有神性,我觉得是有的。或者不能把简单的做好事概括为神性,真正的神性是一种内在的包容和爱。她包容我们的错误和缺点,给予我们无差别的关怀;她不会在无数人朝我们挥拳的时候,也趁机给我们一巴掌,她只是默默在人群散后,递上一张干净的手绢;当我们被嘲笑,被羞辱,被愚弄,被报复的时候,她也会笑。但她笑的不是我们,是向我们吐口水的那些人。她笑的对象和普通人笑的对象是相反的,这为神性。真正的神性,会让大部分的凡夫俗子感到恐怖。就好像欧阳锋倒练《九阴真经》,练成天下第一,但当他得知真正的顺序后,他可能就再也笑不出来。我们大部分的普通人其实都是欧阳锋,当真正的《九阴真经》出现,我们只会感到恐惧,继而哭泣,最后暗淡。
对神性的向往并不罕见,其实很普遍。但真正有神性的人却不多,有的人只是表面热乎,经不得细细品味。或者说真正的神性不是那么轻易可以窥见的,就好像我们常说:不经大事,看不出一个人的真面目。但即使这样,我们也可以悄悄在生活中体味那种感觉,就像我们吃不到蛋糕,但可以嗅一嗅面粉香;我们得不到神的爱,但可以和她偶尔的目光相遇,彼此一个关注。就很好了,很愉快了。
不要小看人类对神的向往,想想在麦加围着天房旋转的万千朝圣者;想想在神学院里讨论了上千年的约柜的下落;想想虔诚的佛教徒不远千里万里把释迦摩尼的舍利带回大唐。他们这么做是为了什么?为了和神的一个约定,这个约定就是有一天神会回到这个世上拯救她的子民。天房是神的居所,约柜是神的发报机,舍利是神的化石。我们对神那么的向往,我们孤独,孤独的伫立于这个地球,不知道未来等待我们的是什么。我们盼望神能出现给我们一个回答,我们应该怎么做,怎么做才能更接近神,怎么做才能得到福报。
几乎所有宗教都有末日审判。安拉会惩罚作恶者,出卖耶稣的犹大上吊自杀,阎王爷会翻看生死簿。其实,我觉得真正的神性不在于惩罚,惩罚不是神性最本质的特征,神性的本质特征是宽恕。就好像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,总是救苦救难。如果观音每天翻看人间的账本,找人的缺漏,这样的观音就有点滑稽了,我们根本不会喜欢。我觉得神的最根本的性格的就是怜悯,怜悯所有的苦难和罪恶。当一个倒了八辈子血霉的倒霉蛋,想要去跳河,他应该遇见神的。神应该化身为一个晨练的老太太,守在河边,给倒霉蛋最后的祝福,这是神。如果神对倒霉蛋毫不同情,无关痛痒,这不是神,这是宗教骗子。
我走在一个陌生的城市,城市里没有我熟悉的街道和朋友。我越走越心慌,越走越感觉恐惧,我不知道哪里是归宿,哪里是停泊的港湾。我觉得自己被所有人抛弃,我变成一只爬虫,在人的世界里,稍不注意就会被踩死。正当我浑身颤栗,眼神迷乱的时候,我发觉我的后面跟着一个老太太。老太太肯定是发觉了我的异样,所以她跟在我的身后。她要做什么?保护我?还是点化我?或者只是默默的跟随,让我一路有伴。我不知道她的真实想法,我不敢确定,我只是想哭。在我以为我已经被全世界抛弃的时候,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太太发现了我,而且我可以肯定她跟着我不是想分我的行李。她是神吗?我觉得是,至少在当时是。
我觉得神就是神,无论他叫作安拉,上帝还是佛祖。当我们落入最深最冷的冰窖的时候,我们发觉一支火炬照亮了黑暗。举着火炬的就是神,哪怕我们连他的性别都分不清楚。神举着火炬,神发出光芒,神温暖冰窖,神打破寂静。我的神,总是可爱的。我第一次住进精神病院,遇见一个农村中学的校长。他最开始没有和我说话,但后来有一次,他悄悄对我说:“你就是疯了,记得,你就是疯了。”说完转身走掉。我想不清楚他这句话的意思,直到多年后,我才意识到,他就是举着火炬的神。我遇见神了,你们遇见过神没有?我想我总还有点神缘的。
2023年4月18日
创建时间:2023/4/18 5:06
标签:承诺
天涯论坛宕机了,已经打不开半个月。可怜我在天涯写的帖子也随之隐入深海,消失在茫茫的异次元空间。以后,我到哪里去写我的文字,我到哪里去让人看见我的所思所感?我已经迷失在网络中,找不到一个可以停泊的港湾。难道偌大一个互联网,竟然没有可以容纳我的一方净土,全部变成怪石嶙峋的戈壁滩?这不是我想要的,我想回到那个火热的人气高涨的网络时代。
我觉得对言论的宽容非常重要,这是一种自信:我让你们畅所欲言,而我始终风雨不动安如山。我很怀念当年的天涯论坛,那么多的争辩,那么多的大神,那么多的笑话,那么多的人间冷暖。但忽然有一天我发现,说什么都被删,甚至连扯淡都有违规的风险。我想这还算是BBS吗?为什么不能包容网友的言论,你们在怕什么。
让人说话其实很重要,让人议论议论,天塌不下来。不让人说话,不让人讲点心中所思所感,憋在心里,总有一天会火山爆发。防民之口甚于防川,这让人觉得荒唐而悲哀。哪一天,我们能迎来一个宽松的网络环境,说几句真心话,摆几句老实龙门阵,我想这才是盛世的特征。真正的盛世,包容所有人的愿盼。你可以唱一曲《红梅赞》,我可以哼一段“真情像草原开放”;你可以讲天上芍药开,我可以说地下百花怒放;你可以指责为什么早餐摊的油饼又涨价,我可以笑你囊中羞涩,只知道和早餐摊的大妈抱怨。真正的盛世是这样的:所有人都可以畅所欲言,没有严苛的审查和删帖。在盛世中我们不担心我们的言论会引起负面的效果,因为所有人都可以讲自己的观点,而你个人的意见再怎么荒腔走板,都不过一家之言。什么时候,我们能进入这个轻轻松松的盛世?我在等待,我在祈盼。
外面下起雨,我走在九眼桥的酒吧街。酒吧门口摆着一张海报,一个年轻的眼镜帅哥拿着一把吉他,微笑着和我相遇。这是一家民谣酒吧,眼镜帅哥是酒吧的驻场歌手。他今天晚上会弹唱一首什么歌?是“起初不经意的你,和少年不经事的我”还是:“他总是不言不语,黄昏等到天微明”。我脑海中常浮现这样一出画面,小蓓在种满鸢尾花的花园又一次遇见李嘉文,李嘉文把花的种子送给花园的花匠,到明年春天的时候,花园不止会有鸢尾花,还有牡丹和月季,金银花和柠檬草。当娜娜小姐又一次施展魔法,要把花园变成一个荒原,小蓓在嘉文的帮助下,打开花钥匙,七色花出现了!刹那间,百花齐放,春光灿烂,娜娜小姐慌乱逃走,走的时候连裙摆都沾满污泥。娜娜小姐说:“你们等着!等我下次换一套黄色的晚礼服,再来和你们斗斗魔法!”小蓓收起花钥匙,她知道娜娜小姐短时间不会回来了。因为娜娜小姐每使用一次魔法,脸上都会起一个星期的皱纹,而娜娜小姐是最爱漂亮的。李嘉文说:“小蓓,你找到七色花了,跟我回花之王国吧。”小蓓笑着牵起嘉文的手:“我要和你再照一张相片,因为我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一起照过相了。”
逃难的人潮,像河水一样涌过来。提着行李,牵着小孩,扛一袋面粉,篮子里装满鸡蛋,人群慌慌张张朝码头的一艘大船挤去,这艘船要去香港,如果能挤上大船,就可以到那个自由的地方。女人看着男人,他们紧紧拥抱着。男人说:“快走吧,到了香港,记得给我写信。”女人说:“你呢,你怎么办,难道就这么陷入纷争和战乱,不知道明天是艳阳高照还是淫雨霏霏,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再见面。”男人说:“别管我,我有很多朋友,他们会帮我。到了外面,照顾好自己。等风波平息,我去接你。”女人依依不舍的和男人道别。那个时候,天空中正飘着雨,女人打着一把伞,突然,女人把伞扔到一边,她用双手和全身的力气抱住男人:“别离开我,我害怕。”男人吻女人的唇,眼睛紧紧的闭上。丢在地上的伞看着这一对恋人,叹口气:“我足够宽大,可以把你们两个都罩住,快走吧,再不走,雨就下大了。”
难道今天晚上,眼镜帅哥就要弹这一首《滚滚红尘》:起初不经意的你,和少年不经事的我。是啊,那个时候,我们的相遇多么的迷蒙。我只知道你很帅很温暖,却不知道冥冥中已经把三生三世的命运暗暗托付。谁在宿命里安排,谁在天上牵着一根红线。为什么不把真相早一点告诉我,我也好问你一句话,问你什么?问你你是否真的喜欢过我,或者只是遵循命运的安排。但我知道最可能的结果是没有回答,你不会说:“我喜欢你。”但你会笑起来,然后用你粗壮的手臂把我拥入怀中。我想哭,因为你没有回答,但我又欢喜,因为我已经依靠在你的臂弯。就这么靠在你的肩头,感受你的体温。你没有说:“kevin,我许你一生一世的荣华富贵”不,不,这不是我想要的。我想要的是你说一声你喜欢我。你轻轻拍拍我的肩膀:“别哭,我送你一个繁华的盛世。那个时候,你会在晚上桥头有河风的地方,遇见一个流浪歌手,他会把《滚滚红尘》唱给你听。”我轻轻叹气,我们到底难以再见,只能用一首歌曲祝愿。但不管怎么说,你给了我一个承诺,承诺将来是有一首《滚滚红尘》的,而不是轰鸣嘈杂的车来车往。
我还在等待天涯,等待天涯哪一天它突然又回来了。我又可以在上面写我的文字,写我的心心念念。李嘉文,你的花种子呢?送我一颗,送他一颗,把花园装点起来。你说过,你要送我一个盛世的,在盛世里我可以听流浪歌手唱罗大佑的歌,我总会在听到熟悉旋律响起的时候,想起你。想起你没有说爱我,却把我拥入怀中的那一晚。我想,既然缘定三生,总要留一段可以致敬的光辉岁月。让所有人,巷口的大妈还是竹椅上的大爷,都知道我们,知道我们的爱情故事。因为我们的情缘,带来了一段金色的年华。大爷在大妈耳边悄悄说几句话,大妈笑起来,大爷也笑起来。就好像,歌里唱的:“世间总有隐约的耳语,跟随我俩的传说。”
我等着你,那你呢,什么时候出现?
2023年4月18日(外一篇)
创建时间:2023/4/18 13:19
标签:女娲之女
我没有读过那本名着,美国南北战争的名着《汤姆叔叔的小屋》。我只知道那本小说引发了一场战争,然后美国的蓄奴制彻底告别历史舞台。美国也由此兴盛起来,很快成为世界经济的火车头。但我读过同样描写南北战争的另一本名着《飘》,由这本书改编的电影《乱世佳人》获得过奥斯卡奖。我现在还记得郝思嘉在母亲死后,手里攥着根胡萝卜,在夕阳西下的血色背景下,对着镜头说: “tomorrow is another day”,旁边的嬷嬷惊恐的看着这个自己从小带大的小姑娘。嬷嬷是个黑人,纯粹的黑人,但她已经融入郝家,成为郝家的一员。《飘》里描写的美国南方黑人农场像一个幸福的伊甸园,黑人奴隶们津津有味的吃着白人不吃的猪内脏,感叹生活多么美好。到底《汤姆叔叔的小屋》和《飘》哪一本才是真正的历史,我看,只有留给历史本身去解答。我想说的是,无论怎么样的美化,以肤色来界定人的高低贵贱肯定是野蛮和落后的,无论那个被认定为低贱的人是否觉得幸福。
人类历史上有很多残忍的奴隶制度,据说中国古代商周的时候,奴隶被绳子栓住,白天做苦力,晚上睡在像抽屉一样的长木匣子里。我中学的政治老师说她参观过这种奴隶的“卧室”,睡觉连翻身都不可以,因为根本没有足够的空间给奴隶移动。西藏的农奴制度一样黑暗,农奴像牲口一样吃最劣质的食物,稍有违逆,剜目,割耳,砍手,砍脚。印度的贱民,白天不许出门,一旦出门,手里要敲一个瓦罐,提醒高种姓者不要接触到他们。如果高种姓者一不小心靠近了贱民,觉得受到“侮辱”,可以任意殴打贱民。人类有的时候对自己的同类其实很残忍。
不止同类,对动物,人类有时一样狠毒。我看见过一张图片,一只雌性大猩猩的手脚被绑在树杈上,仰卧在地,它的嘴唇上涂着口红,“脸蛋”上还抹着胭脂。这只雌性大猩猩是一个“妓女”,被人类捉来,供嫖客发泄。雌性大猩猩可能到死都不知道她扮演了一次人类社会中的什么角色,它只是不停的哀嚎,哪怕它根本意识不到什么叫被“侵犯”。比这个感觉婉约点的就更多了,比如就在我家附近河边,店主栓了很乖的几条大狗,每天趴在夜市上,前面放上一个乞丐用的装零钱的小盆。店主把狗狗拿来当乞讨的乞丐,赚取游客的同情和小费。据说还有一种猫咖啡馆,顾客进入咖啡馆,可以随意和咖啡馆里的小猫“玩乐”。店主用猫成功吸引喝咖啡的顾客,而可怜的猫猫们成为另外一种意义上的“小姐”。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,人类社会对公平,正义,爱和世界大同的探索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。
为什么神的世界会有这么多可怕的事情,难道不应该是充满浪漫的爱和温暖的情谊的吗?当女娲用黄泥巴捏出人,难道是为了奴役自己的同类,虐待陪伴我们的小生命?女娲呢?她到哪里去了,她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教育我们变得高贵和善良。我们经历了漫长的黑暗时代,到今天似乎感觉到一丝文明,但还觉得远远不够。也许历史上那些残酷的事,只不过换了一身衣服,化了一个装,还在我们身边肆意舞蹈呢。女娲睡着了还是眼睛被蒙上一层黑纱,没有知觉,任由恶毒者恶毒,残忍者残忍。
我想起几十年前,那个红色年代。造反派把地富反坏右抓起来批斗,老婆揭发老公,儿子殴打父亲,戴高帽,披红挂彩,一出人间闹剧。少数几个清醒的灵魂奋起反抗,大声疾呼:“这样不行!打倒叫嚷着打倒的妖怪。”可是妖怪们很多,很强势,一个巴掌扇过来,妖怪还是那个妖怪,倔强的灵魂已经变成猪头。这还是轻的,遇见强项令“屡教不改,顽抗到底”,最后把颈项割开,看你还怎么歌唱,怎么呐喊。最恐怖也最滑稽的,把肚子剖开找“敌人”的发报机。敌人的“发报机”在哪里?就在手上拿着刀的那个造反派的狗脑子里,你已经投靠魔鬼,你还抗击敌人呢,敌人比你可爱多了。
我觉得会不会有这么一种可能,这个人类社会其实就是一个“玩偶之家”。我们所有人都只不过是女娲的遥控玩具,我们服从她的指令,出生,长大,工作,结婚,生子,最后老去。但突然有一天,女娲手中的遥控器没有电了。趁女娲换电池的功夫,老虎,狮子,狼和狐狸都跳出来,露着獠牙,挥舞着爪子。女娲赶忙把电池换上,但惨剧已经发生,老虎嘴上叼着鸡,狮子咬断了长颈鹿的脖子,狼捉住一只瞪羚,狐狸的爪下压着只兔子。女娲摇摇头,滴下几滴眼泪。多年后,女娲的遥控器还会电池耗尽吗?那一天什么时候到来?我们等待着公告,我们早做防备。
神是万能的,但她可能会打一个盹,就像每隔多少年,遥控器要换一次电池一样。为了避免那些凶猛的大型动物逃出动物园,我们是不是可以做一点小小的准备。我们从遥远的北方多请几个猎人过来,这些猎人都是老猎户,他们有足够的智慧和经验对付豺狼虎豹。当女娲朦胧睡去,我们赶忙把猎人推上场:“你去,你去把动物园的大门关上,钥匙和锁,女娲都托付予她的女儿。”猎人和女娲之女一起出发,经历一段奇幻的旅程,终于把老虎,狮子,狼,和狐狸都关在了动物园里。当女娲醒来,猎人会悄悄离去,留下女娲的女儿向神解释一切。
我认为残酷不是人类的终极性格,但人类的性格中有残酷,真正值得去思考的问题是怎么样把人类的残酷封印在女神的封印中。你可以心怀不轨,但我们有神,有神的女儿,有猎人,有猫猫和狗狗,我们并不怕你。我始终相信,人类是在走一个文明的上升通道,换句话说,我们正一步一步的靠近神,而不是远离神。既然这样,无论未来有什么,有什么?有大风还是冰雹,有狂乱的雨还是天使的哭泣,我们都自信从容。我们挺直腰杆宣布,我们代表正义,哪怕你以为你自己也是正义,但我们总要比你更高一筹,因为神是站在我们一边的。你只有干嚎,真的,你只有干嚎并哭泣。
至于我自己的结局,何劳费心,我等待着命运的卷轴翻到最后一页。最后一页是荆轲的短剑还是贾兰的金榜题名,你们来扮演。你们扮演荆轲,我唱:“风萧萧兮易水寒”;你们扮演贾兰,我叹一句:“竹篱茅舍自甘心”。这本《石头记》,总有结尾的那一天。那一天,再来和神对质,kevin有罪还是无罪。
历史不敢重演,即使重演,也只是跑个龙套,走个过场。就好像,戏还是要唱的,只不过,仅仅一出戏而已。我只盼望每天的第一缕阳光照到我们额头的时候,我们看见的永远是神的光明和爱。
2023年4月18日
创建时间:2023/4/18 19:44
标签:气愤
我很想道歉,但我不能。因为我不知道真实的事件到底是怎么样的,我道什么歉?我代表我爸爸道歉,我得到他同意了吗?你们又怎么敢说你们是正义的,我爸爸是邪恶的,你们有什么依据,你们有什么说法。至少,在我没有知道事情的全部经过和因果之前,我不会道歉,因为我不会为一个虚幻的概念来做出表态。你们说你们是受害者,但我怎么感觉你们其实非常的狂妄。真正的受害者其实是我,我背负了莫名的罪。但你们还是要我道歉,你们终归是发现了我的存在,然后你们利用我来诋毁那个时代。
好吧,我猜到你们的想法,你们想说我爸爸是个邪恶的存在,像德国的小胡子。你们就是这么想的,但我不这么认为,我爸爸一定是向往光明和正义的。只是他的光明和正义,你们难以理解。萤火虫能理解太阳吗?水滴能理解大海吗?你们能理解我爸爸吗?不能。你们活在自己蝇营狗苟的世界,早就变成了蛆虫和苍蝇。当你们一碰壁,你们就叫痛,然后说没有人道。伟人挥挥衣袖,人道是有的,只是和苍蝇无关。你们害怕死水微澜,你们害怕茶壶里起风暴,剧场里演一出《四川好人》,你们就吓得要死,揭了你们的老底。
我去过天回镇,我在场口吃过一碗豆花面,但你们害怕我,害怕我的到来打破你们的“辉煌时代”——穿着短打的袍哥和着长衫的会道门老大,被我赶到牛棚里喂牲口。你们要报复,你们要夺回失去的“权柄”,哪怕这“权柄”其实就是一只苍蝇拍。苍蝇拍你们也要,你们饥不择食,你们害怕被苍蝇拍拍到,所以先拿着拍别的小虫子。最后吹嘘你们的功绩,看我多光辉,这死水潭里有公道呵!
我不想歌颂我爸爸,因为我确实不知道他的为人。我可以毫不犹豫的承认,我根本就不知道他是谁,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做过什么。但这样的奇观,不正是你们的计划吗?把一个糊涂虫儿子拉到舞台正中间,要他道歉,代替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爸爸道歉。糊涂虫儿子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道歉,忏悔贪污,背叛,受贿还是强奸。最后只好一个劲的说:“我爸爸有罪,是个大坏蛋。”你们满意的笑了:想不到吧,打不赢你,难道还打不赢你那傻儿子。这就是我为什么还能活到现在的原因,这个计划终于快要兑现。
还有我的妈妈,我的妈妈也是你们的目标。我同样不知道我妈妈是谁,她现在是否平安。你们看见我妈妈,眼里就泛起奇异的光芒,你们靠近不了她,就反反复复的把我打量。好像要从我这里,找到我妈妈的罪证。我爸爸已经被你们认定为大坏蛋,我妈妈就是大坏蛋的老婆,公孙止和裘千尺最好一起完蛋。剩我一个,当反面教材,天天拉到天府广场去展览。这样人家才知道,原来伟人招手是在打车,想赶快逃走,之前还以为是在向你们致以问候。
把爸爸妈妈还给我,我不是孤儿,但我已经当了40多年的瞎子。你们的计划就要全盘成功,罪人和瞎子一起成为笑柄和马桶,你们再把你们的尿和大便全部倒进去。我不要求活得有尊严,因为我的背早就被你们压成一座拱桥。我只想知道真相,我的爸爸妈妈到底是谁,他们做过什么,然后再来决定我要不要向你们道歉。如果你们连真相都不敢告诉我,只是一味的要我说对不起,只能证明你们的心虚和慌乱。你们害怕我爸爸,你们从心底知道他并不是坏人,这才是你们对我这么忌讳的最大原因。
我想我的爸爸和妈妈,我知道他们肯定是善良的,因为我也是善良的,我不相信两个大坏蛋会生出一只白天鹅。我对我自己的灵魂有自信,所以我对我爸爸妈妈的灵魂有自信。不要怀疑遗传,爸爸和妈妈的所思所想会以一种隐秘的形式传给他们的儿子。如果你们认为我还算好,我没有那么坏,那么也请相信我爸爸妈妈的善良和真诚。我并不想把你们骂得狗血淋头,我只是气愤于到现在这个时候,你们还在向我隐瞒真相。
我对这座城市并不憎恨,恰恰相反,这里为我的故乡和家。我喜欢这座城市,在这里我觉得很舒适。我希望这座城市变得越来越好,越来越美丽,越来越富裕,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都安康都幸福。对不起,刚才我情绪太激动。其实,我内心深处深深爱着我的故乡,这个阴雨的小城。我希望在某个雨天,我揣着裤兜,漫步到小酒馆。我不一定要进去喝酒,我只在外面张望张望,望见你们在里面很好,很愉快,欢歌笑语。我就满足了,我就觉得我没有给你带来麻烦。然后,我再送你们一个盛世,盛世里我总要反反复复的听《滚滚红尘》,而你们可以和我一曲《女人花》。在优雅的乐曲声中,盛世送来满满一车的礼物,然后你们知道kevin的心始终和你们在一起。